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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身心障礙給付
身心障礙給付
農民申請「農保身心障礙給付」,請攜帶左列資料及證件:
一、被保險人之存摺、印章及身分證。(代辦人之身分證、印章)
二、10日內現戶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現戶全戶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正
本(夫妻不同戶則兩戶都要)
三、身心障礙診斷書之逕寄證明聯正本。
四、10日內之土地謄本正本
※注意事項:
1.農地面積:每人面積0.1公頃以上;林地則為0.2公頃以上(承租則為兩
倍須檢附承租契約書)
2. 土地謄本上如使用地類別顯示「空白」,須至土地所在地之公所申請 分區證明書)
3.若有興建農舍,請申請農舍建物謄本;無農舍建物謄本,請至稅務局
申請房屋稅籍證明書。
4.夫妻同為正會員時,不可使用同筆地號之土地加保。
5. 10日內意指:戶政地政申請後日期10天內有效,逾期須重新申請。